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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樊子彪

  • 律所:界首市泉阳法律服务所

  • 执业证:31206061107734

  • 电话:15055869758

  • 地址:泉阳镇综治中心

个人简介:

      樊子彪法律服务工作者,家住界首市泉阳镇。读中学时,樊子彪就喜欢法制类书籍和侦探类小说。1995年,界首市为基层法律服务所招聘人员,樊子彪得知消息后立即报了名。当年,樊子彪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试,其中案例分析获得全市第一名。刚入行,樊子彪就发现基层调解面临的案件往往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错综复杂,有时还涉及几代人的恩怨。处理起来远没有法制类书籍以及侦探类书籍的酣畅淋漓,但是这些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可能会酿成大的问题,......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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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没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关于同居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来源: 阜阳离婚法律顾问
[导读]:   樊子彪,阜阳离婚律师,现执业于界首市泉阳法律服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

  樊子彪,阜阳离婚律师,现执业于界首市泉阳法律服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两年内没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那么两年内没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下面就由来为您介绍。

  一、两年内没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两年内没有同居说明已经存在了婚姻关系,只是没有居住在一起生活,所以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三、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两年内没有同居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起诉离婚的条件并不是看结婚的人有没有同居,只要夫妻感情存在裂痕就可以起诉离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法律关于同居的规定有哪些

      现在有很多人在没有结婚之前就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因为同居期间也可能产生纠纷,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同居也有一定的规定。今天,的为您整理了关于法律关于同居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产生一定的帮助,欢迎阅读。

      一、法律关于同居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法律法规中有关同居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没有配偶并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为非法同居,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由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4.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5.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8.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配

      1、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

      2、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工资、奖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3、有配偶与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系法定共有,离婚时自然分割,除非有反证;而同居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

      三、同居关系纠纷该如何解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同居关系案件受理条件。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理解为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2、同居关系的认定。

      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财产问题。

      3、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以上就是的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律关于同居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同居的纠纷都是针对于财产的问题,如果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会构成犯罪。若您还有问题,欢迎咨询律师。